实验室规则

来源:规章制度 2017/10/17

一、到实验室进行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等活动,必须根据计划,经实验室主任统一安排方可进行。

二、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室内公物,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在室内吸烟、吃东西、乱扔杂物;不得在实验室内 进行与实验、科研无关的活动。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材料、工具设施等,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未经批准不得搞有偿服务、干私活、不得私自外借。

四、一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外单位人员到实验室进行参观、学习、实验、科研等活动,必须事先经资产管理处批准登记后方可进行。

五、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物品发生故障、损坏丢失及其它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实验室主任,并填写事故报告单报送保卫处和资产管理处。

六、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材料、工具等要有专人保管;仪器、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使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七、实验室内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更不准存放个人的物品。一经发现违章行为,将对存放者予以通报批评,清除存放物品。

八、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离开实验室时,要注意检查水、电、煤(燃)气,锁好门窗,杜绝不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九、实验室人员要认真做好新仪器、设备的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性能、状态、事故的记录工作,做好仪器设备等的档案收存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