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赛)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2025/11/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我校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体系建设,引导学生树立科学择业观、就业观,提升职业规划能力与综合素养,为高质量充分就业奠定坚实基础,学校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参赛范围

(一)成长赛道。主要面向本、专科非毕业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置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参赛学生可获得实习机会。(详见附件1)。

(二)就业赛道。面向本、专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目标职业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参赛学生可获得岗位录用意向。(详见附件2)

三、赛事安排

本次校赛共分初赛、学校网评、决赛3个赛段。

(一)初赛(11月13日—26日)

各分院自行组织,形式不限,要求初赛参赛人数不能低于本学院在校生人数的10%,并在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完成报名及参赛材料上传,时间截止到11月26日。具体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参赛材料要求: 成长赛道参赛选手需完成《生涯发展报告》《生涯发展展示》,就业赛道选手需完成《求职简历》《求职综合展示》《辅助证明材料》。

各学院通过初赛排序推荐4-5名(成长赛道与就业赛道至少各2名)优秀选手参加校赛决赛,并于11月26日前将所有参赛材料及汇总表(附件4)报送创新创业学院,资料发送至邮箱497931993 @qq.com。

(二)学校网评(11月27日-30日)

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选手材料进行网评,从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各推选若干名选手参加现场决赛。

(三)决赛(12月上旬)

1.决赛训练营:聘请专家进行赛前指导;

2.现场对决:由主题陈述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成长赛道主题陈述(7分钟),结合PPT进行自我介绍、展示个人职业规划;就业赛道主题陈述(6分钟),结合PPT进行自我介绍、展示能力、展现岗位匹配度。两赛道现场答辩均为(3分钟),评委现场提问。

四、奖项设置

校赛各赛道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按省赛名额排名推荐参加省赛。所有参赛选手在全国大赛平台完成报名后,可截图上传到第二课堂管理平台,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充分重视、广泛动员,以大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就,强化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质量;

2.做好大赛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要求一年级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的学生全员参加,同时做好比赛相关影像、图片等资料存档工作;

3.各学院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提交材料审查工作,确保所有上传的材料符合参赛要求。

附件:

1.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

2.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

3.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学生操作手册

4.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选手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