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检查验收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2017/11/01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安排,学校统一对2016年项目进行验收和对2017年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5项(见附件1)

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30项(见附件2)

二、提交材料

结项验收项目:

1.项目结项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3)。

2.项目研究报告(一份,5000字以上,见附件4)。

3.相关成果材料(一份,包括实物、图片、影音资料、发表论文、专利等,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要求提交商业计划书),并填写成果汇总表(见附件5)。

4.展板。(附件6,按模版内容填写)

5.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以项目编号及名称命名,刻录光盘与纸质材料一同于2017年11月13—14日交至创业就业处(新实验楼613)。

中期检查项目:

1.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一式三份,见附件7)

2.相关成果材料

三、验收程序

1.各分院组织对本部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并组织现场答辩。答辩时间:2017年11月15—2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要求项目负责人以PPT(5分钟)形式进行汇报,并就研究的实物成果进行现场展示。PPT演示文稿要求简练,体现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创新点、主要研究成果。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分院加强本部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做好相关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及时反馈。

2.无故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或结项验收项目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研究。

3. 2017年大创项目如果达到结项标准,可以提前申请结项验收。

4.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项目,要求两内完成经费报销工作。

创业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