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系统常年开放,请各位教师及时、准确填报信息。为进一步提高院部的审核效率,减少教师填报信息的修改频率,特做如下说明:
一、科研队伍
科研管理平台的个人账号用户名和密码为职工工号,登陆后,首先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点击页面右上角“齿轮状”图标,在个人资料页面进行编辑。如新增人员请先联系人事处索取职工账号并建立个人账号;如忘记密码请联系部门系统管理员,重新设置密码。
是否统计项:教学院部、教辅部门均选择“是”。其他管理部门若计划或有成果可选择“是”,否则选择“否”。一旦选择除非工作性质发生变动,否则不可修改。
二、科研平台
平台承建单位如实填报完善科研平台基本信息、平台简介、规章制度、仪器设备、开放交流、平台年报、年度统计。其中年度统计需每年更新一次。此信息应有系统管理员如期完善信息,我校上报相关信息将从此表提取。
三、项目
包括基本信息、详细信息、参与成员、统计信息、备注信息。其中统计信息必填项请勿忽略。项目预算务必与项目合同书中预算一致。
研究报告:凡纵向、横向项目结题,研究报告无论是否被采用均需填报并上传电子版。
四、科研成果
论文、研究报告、著作、成果转化、艺术作品、专利、著作权、科研获奖、学术讲座等均需上传相应的成果扫描电子版(PDF)。若电子版不清晰不予审核。
1. 论文
发表日期、发表刊物等文字信息要与论文中信息完全一致。出版日期一般会具体写明年月日请关注。
凡填报论文需上传相关附件(封面、目录、正文),检索论文同时提交收录信息即检索报告扫描件。
重要期刊、国家中文核心期刊在填报前可向科研处咨询。检索论文需要填入论文收录号码。其中检索论文、重要期刊、国家中文核心期刊、省级期刊均需上
传文章(包括封面、目录、正文)。检索论文还需提供检索证明扫描电子版。
论文类别:指“科研”或“教研”,其中“教研”类论文指主题为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或与之相关。
他引次数:论文被除作者及合作者以外其他人引用的次数。
是否与行业联合发表:指是否有行业界参与论文研究、发表。
是否与地方联合发表:指是否与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校外机构(非高校)或个人联合研究、发表。
是否与国际联合发表:指是否有境外机构、个人参与论文的研究和发表。
是否跨学科论文:指论文研究主题是否为跨学科研究。
2. 著作
ISBN号、CIP号,一定要与著作中信息一致,CIP号应为年份+号段 如(2010)312299应填写为2010312299;需提交著作除正文外的封面、封底、版权页及前言、目录等信息的扫描电子版。
第一作者为本单位的,则由第一作者填报基本信息;第一作者非本单位的,由参编人员填报;若同一著作有多名本单位参编人员,则需排名靠前者填报,其他参编人员无需再次填报信息。教材在考核中属于教研信息,但是教育部常规年度报表中有此项内容,所以也需填报。填报要求同上。填报人要将信息(尤其是参编人员无论校内校外按顺序如实录入)完整填报系统。
3. 知识产权
专利已上传管理系统但还需各部门人员补充信息,补报后提交,二级管理员核实后送审。需提交专利除封面以外的所有信息的扫描电子版。
申请号、公开号、授权公告号在专利证书的1、2页均可找到,如找不到可致电科研处,不能胡乱填报,不能错续填报,请如实填报。例如授权公告号与专利申请号不要混淆。
专利:是否行业联合专利,指此项专利是否与行业界联合研究开发、共享专利(著作)权。
4. 科研获奖
奖励批准号,若证书有此号请填写。如实、准确填报证书中发证部门、获奖完成人信息等信息,不要漏报。
研获奖(可参考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7 70号文件中信息),可填报我校教师参与的其他奖项(仅限政府奖)。
五、学术交流
学术讲座需提前一周在系统中录入并通过部门审核,后告知科研处,科研处接到申请后1-2日内向主办单位反馈是否可做讲座,若未经科研处反馈,则不予报销讲座经费。讲座后三日内需在科研管理系统上传相关文档,科研处审核后由主办单位办理报销讲座劳务费事宜。所涉及相关文档内容需在《工师科研工作群》下载。在无变化情况下无需向科研处提供纸质材料,前提是必须按照科研处所提供模板编辑相关文档。
参考模式(主讲人简介:**大学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年获*****称号、2013年获******称号、2015年被评为********中青年专家、吉林省******专业技术人才、国家自然基金评委、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燃烧委员会委员、EI检索期刊《燃烧科学与技术》编委。)
所上传附件需注意事项:所上传附件大小一般不超5M,为保证附件清晰度,可适当调整扫描的页数。电子版佐证材料参照填报要求填报,若分多个图片上传须注明顺序如“任利民 论文正文 1;任利民 论文封面1 ;任利民 论文检索 1;任利民 专利(著作权)名称 1;任利民 成果名称 1”等并且一定要扫描件,扫描件要端正,不要一页正向一页反向,这样不利于存档保存。
请务必参照填报要求填报,若有不清楚,可致电科研处(0431-86908063)。系统已设置删除信息条件,每位教师若在系统填报信息两次均未按照审核意见或填报要求修改,系统将自动删除此条成果信息,由此给各位老师带来的不便请谅解。请各位教师及时关注自己所填报的信息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