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2019/03/01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分院(部):

为加强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新学期各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开学以来学校教学的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提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2018年3月4日至3月15日进行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的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和检查方式

1.学校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

2.各分院(部)成立本部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部门期初教学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各院(部)按本通知要求对本部门期初教学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梳理,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

3.本次检查采取各院(部)自查与学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抽查相结合的形式。

二、检查内容

(一) 各院(部)自查内容

1.重点检查教师教案等教学文件及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详见附件1-表2);

2.教学场地落实及室内卫生情况、教学设备是否完好及准备情况(详见附件1-表1);

3.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及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及听课状态等情况(详见附件1-表1);

4.开学第一、二周原则上不允许调(串)课,特殊情况需调(串)课,需严格履行调(串)课手续,否则按教学事故认定。

期初教学检查期间,请各院(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自查本院(部)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并深入课堂,详细了解教师课堂教学和学生到课情况。如若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请及时处理并报教务处,以保证教学运行秩序的稳定。

(二)学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抽查

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教务处和学工部组成检查小组,于3月4日至3月15日对学校期初教学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要求

1.各院(部)要认真部署、落实学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结合院(部)实际制订检查方案,做好本部门教学自查,同时依据以上检查内容,撰写期初教学检查总结,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2.各院(部)领导要切实负责,带领本院(部)检查工作小组成员深入教学一线,对开学前准备情况、学期初教学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教案、教学进度表、课件等教学材料的规范性进行严格、认真检查。

3.校、院两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于擅自停课、调(串)课、提前下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分院(部)要根据检查要求安排自查环节,并如实填写相关检查表(附件1),作出期初教学检查总结(附件2),于3月18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的期初教学检查方案、期初教学检查总结及相关检查表(附件1、2)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教学质量监控科(行政楼206室)。

附件1:1.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期初教学秩序检查表

2.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期初教学检查统计表

附件2: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模板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