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工作纪律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

来源:通知公告 2020/10/08

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强化全校教职工的纪律意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9月30日教职工考勤工作会议精神,近期将开展工作纪律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肃工作纪律

各单位(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须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吉工师字[2020]25号)(以下简称办法),严格执行《办法》,做好部门内部人员考勤管理工作,认真如实填写部门考勤情况统计表,对长期不在岗位及病、事假人员要如实填报。对落实考勤不负责任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和考勤员按照《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二、规范工作程序

各单位(部门)考勤工作要做到准确无误,请假、旷工、迟到、早退、出差、脱产学习、串休等均应记载。严格执行学校考勤制度,按照审批权限认真履行请假手续。考勤员每月按时将人员出勤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报人事处备案。

三、强化检查、监督工作

(一)成立学校考勤督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督查组)负责对全校考勤工作的督促检查,成员由人事处、纪委、院长办公室、组织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机关党总支、工会、学生工作部(处)、宣传部、后勤管理处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督查组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集中检查时间在每月最后一周进行,抽查时间随机安排。督查实行备案管理,定期通报,记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挂钩。

(三)督查内容包括各单位(部门)的考勤记录,是否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教职工出勤情况,是否有迟到、早退、无故脱岗、旷工现象;教职工工作作风情况,工作时间是否有玩电脑游戏、网上炒股、观看或下载影视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现象;以及是否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工作纪律的管理工作。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违反纪律的教职工,学校将根据《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良好的工作秩序。

人事处

2020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