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2020/10/13


重要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

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知要求,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切实维护和保障全市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落实青岛来(返)长师生员工情况排查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追踪排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立即对自9月23日(含)以来,属地内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从青岛来(返)长师生员工进行全面排查统计。

凡是青岛来(返)长师生员工,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并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复工复课;对于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的师生员工,各地要指导相关学校做好健康随访工作,每天16:00前将截至当日的进展情况上报市教育局。

二、严格落实健康监管

即日起,全体师生员工非必需,不要前往青岛;凡青岛来(返)长师生员工要出具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不能提供的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各地各校要坚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持续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严格执行早午晚测温、出缺勤统计和病因追踪等制度,准确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不允许师生员工带病上班、上课;对于曾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且排除新冠肺炎症状者,症状消失、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方可返校);传染性疾病按照国家规定的复课时限或医院康复证明返校。

三、严格落实环境消杀

各校要根据《长春市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持续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场所的卫生清洁,坚持每日做好校园环境、高频接触物体表面预防性消毒,做好消毒记录;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教室和宿舍要经常性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四、严格落实校门把控

各校要把好校门关,外来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必须经过学校领导批准、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扫码登记之后方可入校;学校负责人和分管疫情防控校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五、严格落实健康宣教

各校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做好个人出行防护,坚持科学规范携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聚集活动;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拒绝食用野生动物,不吃生冷食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如实报告个人健康情况和出行轨迹,对于不履行报告义务、违反防疫规定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妥善做好涉及学生的关心关爱工作

各相关学校要做好涉及隔离管控学生的健康随访;对涉及学生做好关爱和心理疏导工作;妥善安排好隔离或居家观察期间学生的学习生活,有条件的学校要开展线上同步教学。对于有需求的学生,可以在学生复课后利用业余时间给予必要的辅导。

长春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