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防控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2020/10/13

各单位、部门:

根据长春市疾控中心公告精神和长春市教育局通知要求,经学校防控办研究,对近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要求如下:

1.对自9月23日(含)以来,从青岛来(返)校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凡是青岛来(返)校师生员工(含来校外来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并向所在社区报备,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方可返校上班。(如有此类情况,请于13日中午前报学校防控办)

2.即日起,全校师生员工非必需不要前往青岛;凡青岛来(返)校师生员工须出具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

3.各单位、部门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持续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严格执行测温、考勤及病因追踪制度,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

3.各单位、部门持续做好学习区、生活区卫生清洁、消杀消毒和通风换气,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

4.严格落实校门把控,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审批制度,如遇突发和紧急情情况,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5.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组时刻保持防控意识,根据职责分工,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近期将对开学以来校区消杀、校门管控、师生测温、宣传教育等防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学校防控办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