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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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实施方案

2021年是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为确保我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根据《吉林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实施方案》(吉教安〔2021〕8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在2020年全方位精准排查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的基础上,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三项“攻坚治理”,全力推进我校消防基础建设、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消防安全素质三项“提升工程”,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确保我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推进打通生命通道综合治理

1.学校各校区施行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加强我校消防车专用通道专项治理,遵循“先急后缓”原则,拆除校园内违法违规建筑及影响灭火救援的牌匾等障碍物、增设停车场地和停车设施、按标准施划校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标线和标志。(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各校区管理办公室)

2.优化停车资源使用管理。要重点围绕解决校园“停车难”和占堵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之间的现实问题,针对车辆密集区域进行车位的合理调配,按标准加强划线、标名、标牌及维护修缮,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邀请消防救援机构指导实行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救援车辆与各楼场馆所有足够的操作和施救空间。责任单位:保卫处、各校区管理办公室)

3.强化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要加强与消防救援、公安交警、住建等城市管理部门的协作,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消﹝2020﹞256号)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保持信息共享渠道畅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车通道的联合管理,有效改善消防车通道通行条件。(责任单位:保卫处、各校区管理办公室)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年排查建立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开展排查整治。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承诺制度,对所属楼舍和所属楼层要全面推行责任制,建立、完善本单位、部门消防管理机制。二是相关单位、部门每月自查一遍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三是管理使用单位、部门定期排查测试建筑室内自动消防设施,建立并执行维护保养制度。四是探索我校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库,各单位、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楼场馆所消防相关的基础信息和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2.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各单位、部门要在消防救援机构指导下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机制,健全消防安全档案。二是固化“七个一”活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安全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梳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出消防安全承诺等工作。三是协调配合消防救援机构深化教学培训式检查工作,着力提升“关键人”消防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每年至少联合开展2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和消防演练,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和分区域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五是鼓励探索实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内容。(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2.实验室危化品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五项机制,年内开展2次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加强消防力量建设。二是要强化熟悉演练实战效能,义务消防队每月开展熟悉演练工作,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联系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开展1次实验室危化品事故实战演练,开展化工专业救援技术培训。三是积极主动与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化工(危险品)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做好实验室和危化品库消防审核认定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整治。我校在建工程、改建、扩建、装饰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必须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达到“五个确保”即对管辖内在建工程、改建、装修、装饰工程排查一遍,确保底数清;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检查一遍,确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建筑检查一遍,确保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确保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基本建设办公室、涉及单位、部门)

(三)扎实做好重点领域突出风险整治

1.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问题。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强化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做好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工作。集中整治2020年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本单位、部门教职员工及学生举报火灾隐患。针对监管责任盲区,健全相关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行衔接、移交处理等制度,加强源头管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2.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整治。针对我校老旧楼舍突出风险,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老旧楼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将消防能力提升细化项目列入年度改造计划和经费预算,完成年度改造任务。(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

3.集中攻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要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机制,针对检查发现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及时上报学校进行督办。各单位、部门要主动会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督促指导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明确单位、部门责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四)实施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升工程

推行我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出台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会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对我校消防安全进行分析评估,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各单位、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责任单位:保卫处)

(五)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我校消防大数据管理。结合“数字吉林”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数据资源。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建立消防大数据库及火灾检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部位的动态检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责任单位:保卫处)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在图书馆、食堂、宿舍、教室、实验室人员聚集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场所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运行、用气用电、重点部位管理等情况的实施监测设备,并对采集数据进行智能分析,推动防范风险关口前移,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监管和风险预测预警能力,为精准研判突出风险隐患提供科学依据,逐步实现我校分级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责任单位:保卫处)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综合治理体系,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属地消防救援部门持续深化我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努力实现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教学和新生军训课程。(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分批次、分类别对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对各单位、部门各级党政领导和行政干部,重点培训消防法律法规;对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微型消防站队员、特殊工种等“关键人”重点培训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知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健全完善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结合岗前与日常培训,推行消防安全履职承诺制度,全面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责任意识。(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年度工作任务。

(一)细化任务措施(2021年3月31日前)。各单位、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工作时限等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攻坚整治(2021年4月至12月)。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深入细致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逐项研究细化管控措施,实施差异化整治。

(三)情况反馈(2021年4月至12月)。各单位、部门于4月6日前上报实施方案;自2021年4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小结;12月17日前报送本年度专项行动自评报告。报送纸质版(加盖单位、部门公章),报送地点:保卫处防火监督科(办公楼114室),联系电话:8690807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对本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本方案中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坚持以“五化”方式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坚持做到事故预防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切实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统筹推进。各单位、部门要以实施我校“十四五”规划为牵引,结合新形势下消防工作要求,整体规划部署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工作,保证与教学科研工作协调发展。要细化目标任务,列出“三个清单”,坚持项目化管理,清单式跟踪督办,定期通报问题成效,逐项推动落实。

(三)严格考核督导。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成效将纳入对各单位、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并作为对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学校将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