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教职工学习制度

来源:党务指南 2017/11/02

一、教职工学习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两大类。政治理论学习由党总支负责,业务知识学习由行政负责。

二、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两次,每月累计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单周星期三下午为学习时间,特殊情况另作安排。

三、学习形式分为全院集中学习与教研室分散学习相结合;个人自学与组织学习相结合。

四、学习实行签到制,学习期间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党总支书记、院长分别负责各阶段相应学习内容的组织、资料的准备,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学习记录。